2015影視新政盤點 影響高片酬
中新網1月1日電(張曦上官雲) 2014年是影視劇行業 、文化行業發生深刻變革的一年 。從4月份公布的“一劇兩星”新政 、稍後對養生類節目的整頓 ,直至“限外令”對海外劇管理政策的收緊 ,都對電視劇行業產業鏈產生深刻影響 。同時 ,一直處在發展階段的小微文化企業似乎也迎來了另一個“春天” ,自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征4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015年 ,這些政策究竟收效如何 ,仍需拭目以待 。
整頓“養生節目” :演員不得任主持人不得變相發布廣告
以往打開電視 ,一個接一個的養生節目“撲麵而來” ,但層出不窮的養生主張卻讓人真偽難辨 。從2015年起 ,這種情況將大為改觀 。繼2014年6月6日叫停“健康365”和“杏林好養生”等養生類節目後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同年9月29日下達特急通知 ,要求加強各電視台養生類節目的審查工作 ,嚴禁以養生類節目的形式發布廣告 。
通知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起 ,養生類節目隻能由電視台策劃製作 ,不得由社會公司製作 ,演員和社會名人不得擔任養生類節目主持 ,為了能向觀眾提供真實 、科學 、權威的資訊信息 ,養生節目的主持人必須取得播音員 、主持人職業資質 ,依法持證上崗 ,主持中要有效控製節目進程 ,引導嘉賓圍繞主題介紹相關知識 ,演員和社會名人不得擔任養生類節目主持 。
除了對主持人嚴格要求外 ,通知同時明確養生節目不得變相發布廣告行為 。通知歸納出“直接或間接宣傳藥品”等六類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行為 ,並凡含有以上提到內容或其他變相發布廣告行為的養生類節目 ,一律認定為商業廣告 ,嚴格按照《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等廣告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
此外 ,通知還規定,上星綜合頻道播出的養生類節目 ,需提前20個工作日將製作主題 、節目內容 、播出時段 、主持人資質 、嘉賓資質 、熱線電話設立資質等內容上報省級廣電行政部門進行播前備案 。對於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布 。
推“一劇兩星”政策 :每晚黃金時段播出不超兩集古裝劇播出或受限
在明確整頓養生類節目以外 ,2014年應屬電視劇行業的變革最為明顯 。當年4月15日 ,廣電總局召開2014年全國電視劇播出工作會議 。會議上宣布 ,自2015年1月1日起 ,總局將對衛視綜合頻道黃金時段電視劇播出方式進行調整 。其中 ,最核心的兩項內容是 :同一部電視劇每晚黃金時段聯播的綜合頻道不得超過兩家 ,同一部電視劇在衛視綜合頻道每晚黃金時段播出不得超過二集 ,該政策因而被稱為“一劇兩星” 。
“一劇兩星”給行業內帶來的變化不止一處 。山東衛視工作人員便表示 ,按照2013年廣電總局的規定 ,衛視綜合頻道黃金時段年度播出古裝劇的總集數不得超過當年該衛視黃金時段所有播出劇目總集數的15% ,“一劇兩星”實施後 ,每晚黃金時段電視劇播出由三集變為兩集 ,加上各家衛視還在縮減購劇數量 ,一家衛視黃金時段播出的劇集數量最多700集左右 ,以15%的上限計算 ,一家衛視明年最多隻能播出100集左右的古裝劇 。“相比現實題材 ,古裝劇因受到播出限製 ,可謂‘雪上加霜’ 。”
而據電視台有關人士推測 ,總局在出台政策之前 ,必定經過了對大多數從業人員的專業調研 ,該政策對於目前無限增長的製作成本和明星的高片酬問題 ,應會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
公布“限外令” :海外劇引進需“持證上崗”播出或延後半年
在對國產影視劇加強管理的同時 ,廣電總局對海外劇的管理也更加趨於規範化和嚴格化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通知 ,重申了關於網上境外影視劇管理的有關規定 。先審後播 ,屬地管理 ,不能同步直播 :2015年新上線的境外影視劇必須拿到1季的全片並配好字幕交給北京局審核 ,審核通過後 ,取得引進許可證號方可上線播出 。
通知還特別強調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網站應將本網站在播的境外影視劇相關信息 ,於2015年3月31日前按規定報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登記 。自2015年4月1日起 ,未經登記的境外影視劇不得上網播放 ,據業內人士表示 ,這樣一來 ,海外劇在大陸將延後半年播出 。
這些有關海外劇引進規定的公布 ,就意味著視頻網站買到的境外內容必須“持證上崗” ,導致海外劇引進的窗口滯後期約為半年 ,這也使得美劇迷 、韓劇迷第一時間同步追看境外熱門大劇的願望無法實現 。而對業內來講 ,盜版影視劇的是否會卷土重來成為一個十分值得擔憂的問題 。
至於“限外令”對網站的影響 ,似乎並不大 。《北京晚報》引述業內人士分析 ,比如美劇用戶並非“互聯網用戶” ,而海外劇的購買價格和國產劇相差不大 ,但海外劇的流量隻有國劇的十分之一 ,因此在海外劇引進政策趨緊的前提下 ,各家視頻網站的海外劇購劇會更加謹慎 ,以往國內視頻網站爭奪熱門美劇 、韓劇的現象也在降溫 。對於明年因海外劇減少留出來的空間 ,各家視頻網站會用國產劇和自製劇來填補 。
減免“小微企業”收費 :免征4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變化也同樣發生在文化產業內 ,尤以對小微文化企業的影響為主 。所謂“小微企業”是經濟學家郎鹹平提出的概念 ,是小型企業 、微型企業 、家庭作坊式企業 、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就文化產業來講 ,目前我國小微文化企業的數量已占到文化企業總數的80%以上 。因此 ,每一次國家關於小微企業的政策調整 ,都對文化產業有較大影響 。
為了扶持文化產業 ,2014年8月 ,文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下發《關於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明確提出把小微文化企業作為文化產業發展市場的主體來加以培育 ,鼓勵小微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政府采購 ,強化和延伸財稅和融資方麵的相關政策等 。
近期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文件規定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上12月31日 ,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免征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設基金 、文化事業建設費 。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 ,12月29日 ,財政部網站發布《關於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 ,自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征4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有業內人士指出 ,這對正處在大好發展時期的小微文化企業來說 ,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 。